一、總體情況
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貫徹和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重要舉措,是建設“服務政府、責任政府、法治政府”的一項重要工作。2019年度營盤鎮(zhèn)認真貫徹落實《條例》,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通過制定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、保密審查及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,完善了部門信息公開申請接收、登記、辦理、審核、答復、歸檔等環(huán)節(jié)的配套規(guī)定,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及時、規(guī)范、有序。
1、明確工作制度。我鎮(zhèn)堅持“公正、公平、合法、真實、便民、及時、便于監(jiān)督”的政府信息公開原則,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,落實各項信息公開工作。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入。
2、健全公開機制。根據2019年工作實際,在信息公開工作中加大信息公開的管理和審查力度,不斷完善對信息公開內容的時效性和保密性的監(jiān)督檢查制度。認真研究部署衛(wèi)生健康信息公開工作開展,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,進一步規(guī)范信息公開程序。
3、加強業(yè)務學習。根據政務公開工作要求,繼續(xù)深入學習信息公開相關條例、辦法。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業(yè)務技能,嚴格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,確保各領域信息能夠按規(guī)定及時公開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| 本年新 | 對外公開總數量 | |
規(guī)章 | 0 | ||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||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 |
行政許可 | 193 | 190 | 383 |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|||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 |
行政處罰 | 0 | |||
行政強制 | 0 | ||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 ||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|
政府集中采購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|||||||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|||||||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|||||||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|||||||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|||||||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|||||||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|||||||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|||||||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||||||||
2.重復申請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|||||||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處理 | |||||||||
(七)總計 | |||||||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,但離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仍有差距,存在公開不夠及時、內容不夠全面、工作不夠創(chuàng)新、工作人員的業(yè)務素質需進一步提高等問題。下一步,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:
(一)主動公開的意識還不夠強。重視程度不夠,主動滿足群眾公開需要的意愿不足、發(fā)布信息總量不夠。下一步繼續(xù)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。全面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,細化政府信息公開流程,及時更新目錄內容,方便公眾查閱、申請、獲取政府信息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考核和獎懲實施細則,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規(guī)范性和質量。
(二)工作創(chuàng)新能力仍需進一步增強。適應互聯(lián)網發(fā)展形勢,加強信息公開協(xié)同,促進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著挑戰(zhàn)。今后要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。不斷完善街道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統(tǒng)一平臺專欄的建設,加強政務服務和電子監(jiān)察系統(tǒng)的建設,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、LED電子大屏幕、電子觸摸屏等載體建設。
(三)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。繼續(xù)完善“一服務兩公開”工作機制,強化接受電子實時監(jiān)察和群眾監(jiān)督,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更新維護、監(jiān)督檢查評議、培訓管理和工作年報等工作,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向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發(fā)展。